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作为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隆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2020年年报的审计机构,收到贵
所《关于对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
120号)后,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我们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逐项落实,
问题一.:年报显示,报告期公司无形资产中非专利技术、工业化技术、资质期末账面
1,237.88万元、68.80万元。请补充说明非专利技术、工业化技术、资质对应的具体内容、
资本化及金额确定依据、摊销方法及依据,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
(一)请补充说明非专利技术、工业化技术、资质对应的具体内容、资本化及金额确定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
公司2020年无形资产减值主要系子公司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非专利技术和工业化技
术减值,2020年为公司与四川恒泽原股东业绩对赌最后一期,根据16年签订的《利润补
偿协议书》约定: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由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
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若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己补偿股份总
数 *发行价格(如在补偿年度内上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该“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已补偿现金,乙方应对甲方另行补偿。乙方先以各
自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甲方股份进行补偿,仍不足的部分由其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补
2020年四川恒泽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325.34万元,亏损金
额较大,标的资产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减值迹象,公司委托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0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四川恒泽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于2021年 3月 30 日出具了《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减值测试涉及的
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0)沪第2163
号),公司根据资产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进行了减值测试,比较发现无形资产中部分资产的
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
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
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根据减
综上,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合理,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我们了解和评价了科隆股份与无形资产相关内控制度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了解科隆
股份关于无形资产减值的判断迹象及标准,并分析相关迹象是否合理;复核科隆股份对无形
资产减值测试过程,检查减值计提依据、方法等是否充分合理,判断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重大资产减值的计提是否经过恰当的审批;对于外部专家的工作,评价专家是否具有实现审
计目的所必需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对专家的评估方法和关键指标等进行复核,
经核查,我们认为,科隆股份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合理,相关会计处理
问题二:年报显示,报告期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收益发生额为1,232.70万元,标的公司
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2016年至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累计
3,100.43万元,完成承诺净利润的比例为15.50%,且应收账款回款不达标。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大信
购中2020年度实际净利润不低于5,000.00万元的目标。四川恒泽2016-2020年度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3,100.43万元,实际已完成承诺净利润的
15.50%;四川恒泽2018年应收账款回款不达标的金额为4,353.85万元(已经按照《利润
补偿协议书》完成回购注销),2019年为2,923.42万元,2020年为4,541.95万元,已在
业绩承诺补偿中予以考虑。根据《利润补偿协议书》,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喀
四川恒泽2016年至2020年实际考核利润数=四川恒泽2016至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3,100.43万元-四川恒泽2020年应收账款回款不达标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利润数–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考核利
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利润数总和 × 拟购买资产总价格–已补偿金额]÷ 发行价
2020年累积实际考核利润数-1441.52万元)÷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利润数总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喀什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20,947股,其中2019年业绩补偿2,908,681.43股(尚未注销),
剩余812,265.57股已不足支付未完成业绩应补偿股份,不足部分需要用现金补足(根据上
根据《利润补偿协议书》第八条减值测试8.5项约定,无论如何,标的资产减值补偿与
盈利预测补偿合计不应超过拟购买资产总价格(购买资产总价格为230,000,000元)。根据
该条款,扣除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喀什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全部股
份后,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喀什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需支付现金补偿8,050
万元人民币(2016年,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四川恒泽,全部收购价款共
计23,000万元,其中支付股份对价14,950万元,现金对价8,050万元)。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大信
专审字[2017]第4-00073号),四川恒泽2016年实现净利润2,743.11万元,完成业绩承诺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大信
专审字[2018]第4-00030号),四川恒泽2017年实现净利润2,473.08万元,未实现本次收
购中2017年度实际净利润不低于3,400.00万元的目标,2016年-2017年累计实现的净利
润为5,216.19万元,为本次收购累计实现净利润的86.94%。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以
1元回购注销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喀什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当时持有的股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大信
专审字[2019]第4-00047号),四川恒泽2018年实现净利润1,348.04万元,未实现本次收
购中2018年度实际净利润不低于4,300.00万元的目标。四川恒泽 2016 -2018 年度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6,564.23万元,实际已完成承诺净利润的
日以1元回购注销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喀什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当时持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大信
专审字[2020]第4-00066号),四川恒泽2019年实现净利润861.53万元,未实现本次收购
中2019年度实际净利润不低于4,700.00万元的目标。四川恒泽2016-2019 年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7,425.77 万元,实际已完成承诺净利润的
49.51%;四川恒泽2018年应收账款回款不达标的金额为4,353.85万元(已经按照《利润
补偿协议书》完成回购注销),2019年为2,923.42万元,已在业绩承诺补偿中予以考虑。
根据《利润补偿协议书》,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喀什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需
对以上差额进行补偿。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喀什泽源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尚未配合公司对上述未完成业绩的股份注销相关工作。公司会按照《利润补偿
协议书》的相关约定将上述未注销的业绩补偿股份与2020年度未完成业绩部分合并计算应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大信
购中2020年度实际净利润不低于5,000.00万元的目标。四川恒泽2016-2020年度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3,100.43万元,实际已完成承诺净利润的
15.50%;四川恒泽2018年应收账款回款不达标的金额为4,353.85万元(已经按照《利润
补偿协议书》完成回购注销),2019年为2,923.42万元,2020年为4,541.95万元,已在
业绩承诺补偿中予以考虑。根据《利润补偿协议书》,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喀
什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需对以上差额进行补偿。截至日前,相关补偿事项尚需经公司2020
公司会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过后5日内向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喀
什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出《关于定向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通知》以及要求其签订
《同意履行补偿义务的承诺书》,告知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喀什泽源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完成情况以及需补偿的业绩情况。如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喀什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接到公司补偿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未协助公司办理
相关股份注销手续亦未在接到公司补偿通知之日起30日内支付现金补偿,则公司将采取法
如二(一)所述,2020年未完成部分承诺业绩四川恒泽原股东需补偿,其中截至2020
年12月31日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喀什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尚有股份
812,265.57股可补偿,不足部分需现金补偿,由于公司尚未收到上述现金补偿款,现金补
根据协议约定,发行价格为44.39 元/股,考虑2016年、2017年、2018年利润分配
方案调整后,业绩承诺补偿收益=应补偿股数812,265.57股*每股结算价格
应补偿股份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应补偿股份总数812,265.57股*[2020年12月31日收
根据《利润补偿协议书》,公司业绩补偿以股份回购形式进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的规定,属于以金融资产进行结算,分类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会计
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2,326,997.80元
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5,325,268.60元
我们了解了业绩补偿收益形成的原因并检查了《利润补偿协议书》的相关规定,了解了
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复核并重新计算了科隆股份业绩补偿承诺收益的计算过程。
经核查,我们认为,科隆股份业绩承诺补偿收益入账金额的确定依据充分、具有合理性。
问题三:年报显示,报告期公司聚醚单体、聚羧酸系减水剂毛利分别为4,370.92万元、
3,381.32万元,合计7,752.24万元,占公司毛利总额的比例为64.17%。此外,公司“其
他产品”销售金额为25,494.71万元,同比增加39.91%。请补充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占
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且需要单独披露的情形,其他产品对应的具体内
1、公司2020年度“其他产品”对应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营业利润构成如下:
从上表可以发现其他产品中不涉及占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
2、子公司盘锦科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沈阳华武建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8年底纳入合并范围,主营产品为商品混凝土,2019年处于业务适应期,营业收入较低,
2020年度加大销售力度,营业收入提升较大;子公司盘锦科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辽宁科隆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9年成立,由于成立当年处于试生产运营阶段,销售客户不
稳定,2019年销售金额较低,2020年度产品五的产量增加,公司加大销售力度,营业收入
由上表可以看出,2020年子公司盘锦科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下属两家子公司因生产经
营逐渐步入正轨,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其他产品”变动额为7,271.85万元,以上两种产品产
品变动占“其他产品”变动额的90.73%,是“其他产品”营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
产品一的原材料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在2020年的采购单价低于2019年,产品销售单价
基本持平,毛利率随材料采购单价下降而上升;产品二毛利率较去年下降,主要是今年执行
新收入准则销售费用中运费支出放在营业成本中核算,产品二发生的运费为143.28万元,
若不考虑此因素,2020年产品二的毛利率为19.83%,与2019年产品二毛利率19.72%基
本持平;产品三毛利率较去年上升,主要是2020年外加剂行业,对于保塌剂系列产品的需求
量增大,生产保塌剂系列产品所用原料主要为产品三(1),公司在2020年,产品三(1)
的销量较2019年有大幅度上升。该产品2020年销售收入6153万元,占今年产品三总收
入的87.6%,产品三(1)的毛利率为18.62%,除产品三(1)外,2020年其他产品三产
品的毛利率为10.74%,与2019年产品三产品的毛利率10.44%基本一致,所以,2020年
产品三毛利率上升的主要是产品三(1)的销量增加,比重增大,且其毛利率大于其他产品
三产品综合所致。 “其他”类毛利出现一定程度变动,主要为产品五的毛利率较低,本年销
售占比上升,其他毛利较高外加剂小料本期销售量下降,导致“其他产品”总体毛利率下降,
4、因细化的其他产品同行业数据不可获得,故无法分产品明细进行比较,其他产品主
要为建筑外加剂,选取同行业中披露除减水剂产品外其他外加剂毛利率的部分与公司上述其
从上表可以看出,同行业不同公司外加剂产品毛利具有较大差异,公司其他产品中其他
建筑外加剂毛利略低于行业平均,因不同公司外加剂产品不完全一致,不同产品毛利率存在
差异且不同产品销售占比情况不同,公司其他产品中建筑外加剂产品毛利率略低于行业平均
我们了解并评估了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测试与收入确
认相关的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采取抽样方式检查与产品销售收入相关的销售合同、销售
发票、运输单、客户签收单、对账结算单等文件,评估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合理性;检查销
售收入与销售成本的配比情况,对收入和毛利情况进行实质性分析,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
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对比了公司上述其他产品与同行业相关产品毛利率,分析了上述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其他产品销售收入、成本真实,毛利率合理,公司其他产品收
问题四:年报显示,报告期公司应收商业承兑票据期末余额为8,160.38万元,坏账准
备余额为408.02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5%。请补充说明商业承兑票据的开票人、开票
时间、承兑日、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请结合商业承兑票据开票方履约能力、期
后回款情况等补充说明应收商业承兑票据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性。请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请补充说明商业承兑票据的开票人、开票时间、承兑日、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
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开票人主要为中铁建下属分子公司及房地产公司等,与公司均不存在
(二)请结合商业承兑票据开票方履约能力、期后回款情况等补充说明应收商业承兑票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为中建系统、中铁系统及其他国企的期末余
额占比为80.70%,该部分承兑人资信良好,规模较大,以前年度均未出现到期不能承兑的
从上表可以看出,按承兑人性质分类为其他类型的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企业规模相对较
大,主要为上市企业和中石油、中化集团等大型国企下属子公司,期后到期商票187.85万
从上表可以发现公司期末商业承兑汇票坏账计提比例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应收票据坏账
我们了解了公司关于应收票据管理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测试其有效性;重新计算
了公司应收票据坏账准备余额,复核了公司应收票据坏账计提的准确性;执行分析性程序,
将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对比,分析坏账计提比例是否谨慎;按照信用风险将应收
票据承兑人划分为不同的群组,检查期后承兑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
问题五:年报显示,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54,800.7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比例为35.49%。其中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为50,064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
例为14.87%,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金额为4,736.76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2、销售总监按照客户信用限额对赊销业务的合同签批后,会计部方可开票,仓储部方
3、应收账款主管应定期按照“信用额度期限表”核对应收账款的回款和结算情况,严格
4、应收账款超过信用期限5日内仍未回款的,及时通知销售总监组织销售人员联系客
5、 凡前次赊销未在约定时间结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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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销售人员在签订合同和组织发货时,须按照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确定销售方式,所
7、应收账款主管应于次月6号前提供一份上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
8、销售人员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时,应按照《信用额度表》中对应的客户信用
额度和期限,约定单次销售金额和结算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经手相关账款的催收和联络。
9、销售事业部应严格按照《信用额度表》和会计部的《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及时
10、清收账款由销售事业部统一安排路线和客户,并确定返回时间,销售人员在外清
11、销售人员收取的汇票金额大于应收账款时,非经销售总监同意,现场不得以现金
12、销售人员收款时对于客户现场反映的价格、交货期限、质量、运输问题,在业务
权限内时可立即给予答复,若在权限外需立即汇报,并在不超过1个工作日内给予客户答
13、销售人员在销售产品和清收账款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经发现,分别给予罚款或
15、凡销售人员调岗的,必须先办理包括应收账款、库存产品等在内的工作交接,交
接未完,不得离岗,交接不清的,责任由移交者负责,交接清楚后,责任由接替者负责。
16、销售人员接交时,应与客户核对账单,遇有疑问或账目不清时应立即向销售总监
17、 应收账款交接后1个月内应全部逐一核对,无异议的账款由接交人负责接手清收。
公司根据客户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将客户分为 A、B、C、D 级 4 个信用等级,具体
同一客户的信用限度应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而有所改变。销售人员所负责的客户要超过
规定的信用限度时,须向副总经理、总经理汇报。财务人员负责对客户信用等级的定期核查,
并根据核查结果提出对客户销售政策的调整建议,经销售总监审批后,由销售人员按照新政
在执行过程中,公司对A、B类客户不同产品制定不同的信用期政策,对于相对集中、
规模较大客户以及部分实力较强、发展前景较好的聚醚单体产品客户,通常给予最高3个
月左右的信用期限;而对于其他各类产品,由于客户相对分散,为加强应收款管理,通常给
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简称“四川恒泽”)主要从事混凝土外加剂的研制、生产及销售,
其产品囊括了全系混凝土外加剂,主要包括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保坍型、标准型),速
凝剂和其他混凝土添加剂,主要用于国家铁路建设所使用混凝土中。由于四川恒泽在公司收
四川恒泽的客户主要分为工程类客户和非工程类客户。针对工程类客户,四川恒泽通过
项目招投标的方式获取订单。四川恒泽中标后,与招标方签署合同,并向工程现场派驻技术
人员。驻项目现场技术人员根据施工现场对减水剂的实际需求情况,通知销售内勤安排供货,
客户现场验收合格后结算。针对非工程类客户,四川恒泽与其签署《年度采购框架协议》后,
客户依据其实际需求通过订单方式通知四川恒泽供货。所售产品质检合格后出厂送至客户指
定地点,验收合格后结算。四川恒泽客户大部分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
限公司下属企业或长期合作中间商客户,具备较好信用,但由于下游行业特别是铁路行业预
算管理、物资采购及货款结算政策的影响,四川恒泽货款回收需要较长周期。报告期内,四
川恒泽的主要业务模式未发生变化。四川恒泽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提供不同的信用政策,具
四川恒泽在实现产品销售时,会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和自身的销售政策,给予客户一定
的回款信用期。为降低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四川恒泽建立了客户信用评价体系,根据客户的
资质性质、财务状况、销售模式、历史回款信用等情况,结合不同行业客户的商业惯例,以
客户类别为主、同时考虑单个客户的信用资质核定信用级别及信用额度,将客户信用级别划
分为最高、较高及一般三个类别,以有效控制和跟踪回款情况,达到降低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信用级别最高的客户:针对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单位,鉴于此类客户均为国家大
型集团企业,建设资金均为财政拨款且接受资金监管,能够保证专款专用,该类别客户资金
实力雄厚,财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客户资质信用均可确保四川恒泽的债权回收风险
相对较低。四川恒泽对此类客户的应收账款存在较长账期,主要是由此类客户的资金预算制
度、货款结算政策以及建设资金拨付进度决定的。因此,四川恒泽的此类销售业务通常给予
信用级别较高的客户:针对长期合作的中间商客户,此类客户的产品下游终端用户仍然
主要为铁路建设单位,其经营收入来源仍主要来源于国家铁路建设资金,经营风险相对较小。
同时,此类客户的货款结算进度仍然受到铁路建设资金结算制度的影响。四川恒泽与此类客
户已建立起较为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其历史回款信用状况较为稳定,一般给予3-9个月账
信用级别一般的客户:针对所购产品用于房屋土建或其他建设用途的客户,四川恒泽对
此类客户销售占其销售总量的比重较小,科隆且其经营规模、资金实力、信用资质、产品需求等
差异较大。四川恒泽对此类客户主要采用个别认定的方式确定其信用账期,并加强对其信用
状况的动态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对其的信用政策,一般为0-8个月。对于个别规模
较小、资金实力相对较为薄弱以及合作时间较短的客户,四川恒泽通常要求现货现款或预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上述应收账款的内控制度和信用政策,公司对客户的信用政策
(二)应收账款逾期情况、逾期客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注:2019年应收账款期后回款为2020年1-12月回款金额,2020年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期后回款为1-4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逾期应收账款持续回款,回款情况良好;公司逾期较长及金额较
大客户多为中铁、中建等大型铁路、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及长期合作的客户(此类客户的
产品下游终端用户仍然主要为铁路公路等建设单位),中铁、中建等大型铁路、公路基础设
施建设单位一般项目周期长,受资金预算结算制度影响,付款流程长、周期长。该类客户一
般规模较大,经营收入来源有所保障,公司通过加紧催收或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债权追
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逾期时间、客户信用状况、发生纠纷及潜在纠纷
的情况,充分识别和评估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针对逾期应收账款发生坏账风险的概率
大小,将客户应收账款划分为按单项计提及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率)两类,已比较充
(三)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合理性,是否存在
应当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但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形,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充分。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公司账龄组合中,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没有显著差异。公司
本期使用预期信用损失法对各个账龄等级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测算,测算得到账龄为2-3
年的应收账款历史损失率为15.85%,3-4年为31.10%,考虑前瞻性风险后的预期信用损失
率低于制定的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例,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具有合理性。
公司按照应收账款内控制度要求对应收账款进行管理,及时关注应收账款客户经营状况,
未发现账龄较长客户存在经营状况明显恶化等情形,按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未出现明显的坏
公司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除北京建恺建材有限公司、(土耳其)Meta Yapl Sanayi limited
sirketi、王晓博等三个客户未100%计提,其他单项计提客户因账龄较长,多次催收无果,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北京建恺建材有限公司欠恒泽公司货款1,624.69万元,其
中已起诉部分应收账款881.74万元,其中276.68万元公司已申请财产保全,公司谨慎性
按80%计算回款金额,考虑折现率后计算可收回金额为213.29万;剩余602.06万元项目
未回款给建恺法院暂未支持,根据已有判决结果,待项目回款公司就可以申请资产保全,但
因北京建恺建材有限公司目前已处于资不抵债的状况且存在待执行的保全裁定,公司在项目
回款后申请财产保全,需轮候排序,公司管理层谨慎性预计可收回50%,按三年期折现率
折现后计算可收回金额为260.78万;剩余742.95万企业尚在收集资料,经咨询律师意见,
因材料不充分,胜诉可能性较小,该部分谨慎性全额计提坏账;综上北京建恺期末应收账款
余额1,624.69万元,公司预计可收回金额现值为474.07万元,可收回金额占比29.19%,
破产清算阶段,公司管理层综合评估可清偿金额,对该应收款项按90.00%计提坏账准备;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王晓博尚欠公司子公司辽阳鼎鑫典当有限公司借款51.26万元,
因其抵押物不足以偿还该笔借款,且王晓博个人收入主要以薪资为主,还款能力存在一定风
险,2020年1-12月王晓博按照还款协议偿还了10万,公司管理层对剩余的51.26万可收
综上,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具有合理性,单
我们了解并评价了管理层对应收账款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测试了与应收账
款管理及坏账准备计提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对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
评估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真实性与准确性;针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查阅销售合
同、检查以往货款的回收情况、检查应收账款客户的资信情况,评估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对于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分析管理层账龄分析的合理性,
重新测算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通过工商信息查询关注账龄较长客户是否出现经营
恶化等情况,以判断管理层继续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综合评估管理层坏账准备计
经核查,我们认为,科隆股份应收账款内控制度设计合理、运行有效;按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计提比例与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应当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但按
问题六:年报显示,报告期公司其他应收款中保证金期末余额为3,151.59万元。请补
充说明保证金金额和期限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是否存在合同纠纷,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
公司保证金金额均与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相符,部分保证金存在逾期情形,逾期保证金
从上表可以看出逾期保证金客户主要为中铁建系统公司及长期合作的客户(下游客户也
基本为中铁建系统下属分子公司),中铁建系统客户规模大,偿债能力强,公司与对方不存
我们获取了其他应收款中保证金的明细,抽取保证金当期发生额进行检查,核对企业账
面记录金额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对账龄较长保证金核对合同约定期限,通过公开信息查询
和询问公司相关人员相结合的方式了解账龄较长保证金是否存在合同纠纷,是否出现明显坏
经核查,我们认为,科隆股份保证金金额与合同约定相符,除已单项计提的北京建恺建
材有限公司外不存在合同纠纷,逾期部分保证金未出现明显坏账风险,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问题七:年报显示,报告期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暂收款和收回暂
付款发生额为1,873.23万元,上期未发生。请补充说明暂收款和收回暂付款对应的业务情
况,是否存在真实商业背景,是否涉及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情形。请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3,056.63万,本期现金流入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暂收款和收回暂付款列
注:暂收款和收回暂付款中包含了期初受限资金解除使用限制,本期转入正常经营账户
的金额为1,335.49万元,剔除该因素影响,其他应收和其他应付中形成的暂收款和收回暂
付款金额为537.74万元。暂收款和收回暂付款主要涉及其他应收款中保证金、往来款及其
他两类款项和其他应付款中往来款及其他两类款项;备用金、个体运输费、待支付费用在支
付的其他与营业活动有关的现金中予以考虑,非金融机构借款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保证金:主要为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科隆保证金收付款单位主要为中铁中建
等项目公司,主要涉及中铁系统下属分子公司、中建下属分子公司及其他长期合作客户等。
往来款及其他:往来款为单位经营往来,主要为公司本期通过法律手段收回齐琳合作款
往来款:主要为收其他单位的保证金等,如广东双金众创新材料有限公司24.55万、中
其他:主要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春西站站房项目经理部的桶押金、重庆志拓建材
综上,公司暂收款和收回暂付款系正常经营产生,存在真实商业背景,不涉及财务资助
我们获取并检查了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的明细表,并随机抽取样本对发生额进行了
检查,检查相关业务发生的原因,查看相关业务是否经过管理层审批,对期末余额较大的单
我们认为科隆股份暂收款和收回暂付款对应的业务存在真实商业背景,不涉及财务资助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对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第